被告人涂某某、夏某某、鲁某某、唐某某、梁某某、任某某、谭某某涉嫌诈骗罪一案,日前已由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玄武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告知了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意见。玄武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自2020年7月,被告人涂某某、夏某某、鲁某某、唐某某、梁某某、任某某、谭某某先后加入长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在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公寓**座*甲室设立办公地点,被告人涂某某担任公司主管,被告人夏某某、鲁某某、唐某某先后担任组长,该团伙成员通过在交友软件上虚构女性身份搭讪男性被害人,然后加微信好友,假装与被害人谈恋爱,要求被害人一起玩游戏,以在游戏内“结婚生子”等手段诱使被害人不断充值,并伺机提出线下见面,通过伪造机票、火车票信息,继续诱骗被害人充值,或骗取被害人发微信红包,后长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 年11月初解散。自2020年11月15日,被告人涂某某在长沙市岳麓区**公寓**座*乙室成立"**"工作室,继续伙同被告人夏某某、鲁某某、唐某某、梁某某、任某某、谭某某等人,采取上述方式实施诈骗。共骗取王某甲等5名被害人人民币58720.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