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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3名涉嫌诈骗罪被告人提起公诉
2023-11-27 16:41:00  来源: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李某某等3人涉嫌诈骗罪一案,日前已由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玄武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告知了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律师意见。玄武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23年1月至4月期间,江某某(另案处理)等人在南京市玄武区**路**号开设祈福楼,租赁南京市本地牌照出租车,招募被告人李某某、谢某某、张某某等人组建车队,在本市玄武区总统府等景点门口接乘客,司机之间互相配合,虚构“祈福楼举办百年难得一遇的祈福纳财活动、仅剩最后一天”“玉石经过开光”等虚假事实,骗取被害人信任,将被害人骗至祈福楼店铺,由工作人员以劣等岫玉冒充开光后的玉石高价售卖。其中,被告人李某某参与诈骗金额共计人民币58996元;被告人谢某某参与诈骗金额共计人民币25998元;被告人张某某参与诈骗金额共计人民币18997元。

  编辑:吴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