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汤某某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一案,日前已由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玄武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告知了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意见。玄武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19年5月31日10时许,在南京市玄武区**路拓宽改造工程下穿**铁路立交桥工程施工工地上,时任项目经理的被告人汤某某在施工现场未设置连续、封闭围挡的情况下,安排挖机司机薛某某(已判决)驾驶挖掘机清理工地东边围墙内混凝土碎块平整场地,且未按照规范要求分别设置专门的指挥员和防护员,在清理过程中薛某某因操作机器不当,铲斗与围墙碰撞导致围墙坍塌,将在围墙边维修监控的被害人吕某某砸倒,致其当场死亡。案发后,薛某某所在的南京**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赔偿、补偿被害人近亲属共计人民币206万元。
2021年8月28日,被告人汤某某经电话通知后主动至公安机关,并自愿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