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陈某甲涉嫌盗窃罪一案,日前已由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玄武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告知了犯罪嫌疑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犯罪嫌疑人,听取了辩护人意见。玄武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21年6月23日上午10时许,犯罪嫌疑人陈某甲在本市玄武区如意里2号101龙域网咖内,趁被害人陈某乙熟睡之际,窃取陈某乙放在电脑桌上的iPhone7手机一部(价值500元)和iPhoneXS max手机一部(价值2967元)。
犯罪嫌疑人陈某甲涉嫌盗窃罪一案,日前已由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玄武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告知了犯罪嫌疑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犯罪嫌疑人,听取了辩护人意见。玄武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21年6月23日上午10时许,犯罪嫌疑人陈某甲在本市玄武区如意里2号101龙域网咖内,趁被害人陈某乙熟睡之际,窃取陈某乙放在电脑桌上的iPhone7手机一部(价值500元)和iPhoneXS max手机一部(价值296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