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茆某、董某等4人涉嫌组织卖淫、协助组织卖淫罪一案,日前已由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玄武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告知了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意见。玄武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20年10月至12月,被告人茆某与被告人董某、邓某、徐某在南京市江宁区某酒店、南京市玄武区某酒店、南京市建邺区某酒店等地招募卖淫女、并通过键盘手招揽嫖客,分工负责,有组织地实施卖淫犯罪活动。
被告人茆某、董某等4人涉嫌组织卖淫、协助组织卖淫罪一案,日前已由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玄武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告知了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意见。玄武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20年10月至12月,被告人茆某与被告人董某、邓某、徐某在南京市江宁区某酒店、南京市玄武区某酒店、南京市建邺区某酒店等地招募卖淫女、并通过键盘手招揽嫖客,分工负责,有组织地实施卖淫犯罪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