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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1名涉嫌诈骗罪被告人提起公诉
2021-07-28 15:45:00  来源: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马某某涉嫌诈骗一案,日前已由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玄武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告知了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意见。玄武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20年以来,被告人马某某虚构能帮助他人办理法拍的北京汽车牌照的名义,骗取被害人李某甲人民币13万元(立案后退款部分赃款)、李某乙60万元(立案后退还了60万元,取得了李某乙的谅解)、梁某某25万余元(立案前退了10万元)、李某丙7万余元(立案前退还部分赃款)、张某甲15万元、高某12.2万元。

  2020年以来,被告人马某某虚构能够帮助他人低价购买油卡的名义,骗取被害人张某乙人民币0.48万元、本市玄武区的张某2.83万元、马某47万余元(立案前退还了13万余元)、张某丙5万元、吴某某2.9万元、林某14.422万元、肖某2.38万元。

  编辑:吴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