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李某某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一案,日前已由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玄武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告知了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意见。玄武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20年3月28日,被告人李某某通过微信以人民币5600元的价格购买20支象牙筷子,后通过微信以人民币7500元的价格转卖给莫某(另案处理)。经鉴定,20支筷子中10支为象牙制品,净重共计200克,价值共计人民币8000余元;2020年4月9日,被告人李某某通过微信以人民币1300元的价格出售象牙观音1件给郑某某。经鉴定,该象牙观音为象牙制品,净重96克,价值人民币4000余元。2020年4月28日,被告人李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公安机关在其家中查缴疑似象牙制品160余件。经鉴定,其中54件为象牙制品,净重共计301.8克,价值共计人民币12500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