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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1名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告人提起公诉
2023-10-20 15:11:00  来源: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宋某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日前已由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玄武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告知了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值班律师意见。玄武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23年7月7日,被告人宋某某为谋取非法利益,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将自己名下的中国银行卡、中国建设银行卡提供给他人用于接收、转移非法资金共计人民币86万余元,其中已查实的电信网络诈骗(包含本市玄武区被害人陈某某)金额共计人民币496031元,被告人宋某某非法获利人民币8000元。2023年7月8日,被告人宋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归案后,被告人宋某某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案发后被告人宋某某退赔被害人郭某某人民币6万元。

  编辑:吴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