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魏某某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一案,日前已由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玄武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告知了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值班律师意见。玄武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22年7月,被告人魏某某、孙某某(另案处理)两人相约在**平台上交换带有姓名、电话号码、家庭住址的公民个人信息,魏某某通过**平台向孙某某发送公民个人信息43135条(其中10499条系魏某某从薄某某处获取),孙某某通过**平台给魏某某发送公民个人信息15599条。
被告人魏某某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一案,日前已由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玄武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告知了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值班律师意见。玄武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22年7月,被告人魏某某、孙某某(另案处理)两人相约在**平台上交换带有姓名、电话号码、家庭住址的公民个人信息,魏某某通过**平台向孙某某发送公民个人信息43135条(其中10499条系魏某某从薄某某处获取),孙某某通过**平台给魏某某发送公民个人信息15599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