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肖某某涉嫌诈骗罪一案,日前已由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玄武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告知了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意见。玄武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 2021年9月至10月13日间,被告人肖某某伙同吕某甲、吕某乙、石某某(均另案处理)利用“**”博彩APP实施电信网络诈骗,被告人肖某某租赁房屋,吕某甲等人入股并按一定比例提成及分红。被告人肖某某、吕某甲等人在网络上发布彩票预测号码吸引被害人关注,后引导被害人下载“**”博彩APP投注“三分彩”、“五分彩”等项目,通过发布能赢钱的虚假投注计划,或通过修改后台开奖号码等方式,操控输赢结果,骗取被害人刘某某、王某某等人共计人民币169151.54元(以下币种均为“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