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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3名涉嫌诈骗案被告人提起公诉
2022-06-29 16:35:00  来源: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秦某甲、秦某乙、张某某涉嫌诈骗案一案,日前已由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玄武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告知了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意见。玄武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21年3月以来,被告人秦某甲、秦某乙、张某某共同出资,招募何某某、王某某等人为售前人员,其三人作为售后人员。售前人员先添加不特定的被害人为微信好友,让被害人帮忙在微信朋友圈推广“**阿胶糕”广告,再由售后人员以虚假身份添加被害人为好友并向被害人咨询购买,制造产品畅销假象,使被害人成为该产品代理,通过上述方式骗取南京市玄武区的刘某某、广东省清远市的陈某某等九名被害人代理费共计人民币21万余元。期间,被告人秦某乙于2021年8月组织部分业务员单独从事上述活动,使用的阿胶糕仍由被告人秦某甲提供。自2021年3月,被告人秦某甲参与诈骗金额共计人民币21万余元;被告人秦某乙参与诈骗金额共计人民币18万余元;被告人张某某参与诈骗金额共计人民币18万余元。

  编辑:吴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