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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2名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告人提起公诉
2022-06-29 16:35:00  来源: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钱某、卢某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日前已由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玄武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告知了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意见。玄武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20年2月期间,被告人钱某、卢某某为谋取非法利益,与他人合谋,明知上游犯罪嫌疑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而通过被告人卢某某提供的南京某商贸有限公司、南京某某商贸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在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电商平台开设店铺,利用技术手段以虚假交易的方式建立资金通道,帮助上游犯罪嫌疑人接收、转移非法资金,并收取一定比例的好处费。2020年2月20日至25日期间,累计接收非法资金人民币3025919元。

  编辑:吴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