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赵某某涉嫌盗窃罪一案,日前已由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玄武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告知了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害人、值班律师意见。玄武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21年12月26日9时许,被告人赵某某在本市玄武区珠江路***汇***室门口,窃取被害人朱某某科大讯飞智能办公本X2一台(价值人民币4800元)。
被告人赵某某涉嫌盗窃罪一案,日前已由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玄武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告知了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害人、值班律师意见。玄武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21年12月26日9时许,被告人赵某某在本市玄武区珠江路***汇***室门口,窃取被害人朱某某科大讯飞智能办公本X2一台(价值人民币4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