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2名涉嫌介绍、容留卖淫罪被告人提起公诉
2021-11-25 10:48:00  来源: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罗某某、雍某某涉嫌介绍、容留卖淫罪一案,日前已由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玄武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告知了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意见。玄武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21年6月24日,被告人雍某某将嫖客王某某、董某某介绍给罗某某,由被告人罗某某在本市玄武区**大厦**座其承租的民宿公寓房间内以人民币598元一人的价格,介绍并容留卖淫女肖某某与王某某,卖淫女陈某某与董某某分别进行口交和手淫的卖淫嫖娼活动,被告人罗某某给雍某某介绍费人民币200元。同日,被告人罗某某还介绍并容留陈某某与嫖客杨某某以人民币598元的价格进行口交和手淫的卖淫嫖娼活动。

  编辑:吴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