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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1名涉嫌以危险方法危险公共安全被告人提起公诉
2021-11-25 10:29:00  来源: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孙某某涉嫌以危险方法危险公共安全罪一案,日前已由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玄武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告知了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意见。玄武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21年2月,被告人孙某某通过网络平台购买弹弓、钢珠弹丸,多次在其住处附近荒山和公园内练习弹弓射击。2021年5月18日、5月25日,被告人孙某某至沪宁高速公路南京连接线北侧,博爱园靠卫岗隧道东入口一带,使用弹弓发射钢珠向沪宁高速南京连接线路面及设施射击,造成在此路面快速行驶的被害人杨某甲、杨某乙等人驾驶的9辆机动车车窗玻璃等处被击损。经鉴定,损失合计人民币9880元。

  编辑:吴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