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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1名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告人提起公诉
2021-10-29 16:20:00  来源: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孙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日前已由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玄武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告知了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意见。玄武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20年10月19日凌晨1时许,被告人孙某某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本市玄武区九华山隧道处。经鉴定,被告人孙某某血液中检出乙醇成分,含量为192.1mg/100ml血。

  编辑:吴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