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陈某某涉嫌诈骗罪一案,日前已由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玄武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告知了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意见。玄武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17年8月至2020年8月间,被告人陈某某对外谎称其可以承揽南京某机场航站楼停车场、门面房项目、机场大巴车项目、可以拿到某机场正式编制的员工指标,骗取被害人张某乙的信任并投资,张某乙又将上述项目介绍给被害人赵某某、朱某某、李某甲等人,赵某某又将上述项目及可以拿到某机场正式编制等情况介绍给被害人李某乙、吴某某、周某某、丁某某等人投资、入股、落实机场正式编制。
通过采用上述方式,被告人陈某某共骗取被害人李某甲、吴某某、刘某某等14名被害人440余万元人民币。被告人陈某某得手后将上述款项用于赌博、挥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