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王某涉嫌强奸罪一案,日前已由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玄武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告知了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意见。玄武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 2021年2月7日,被告人王某某在本市玄武区太平北路某宾馆房间内,趁被害人张某某醉酒之际,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
被告人王某涉嫌强奸罪一案,日前已由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玄武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告知了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意见。玄武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 2021年2月7日,被告人王某某在本市玄武区太平北路某宾馆房间内,趁被害人张某某醉酒之际,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