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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4名涉嫌盗窃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2021-07-28 15:51:00  来源: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检察院

  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周某甲、杨某某、周某乙涉嫌盗窃罪一案,日前已由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玄武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告知了犯罪嫌疑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犯罪嫌疑人,听取了辩护人意见。玄武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20年10月至11月,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伙同周某甲驾驶车辆从湖北出发,先后至合肥、泉州、重庆、成都、西安、郑州、南京、苏州、温州、宁波、绍兴等地,在39家H&M店多次窃取服装。其中已查明的145件服装价值共计人民币3万余元。

  2020年11月,犯罪嫌疑人周某乙伙同杨某某驾驶车辆从湖北出发,先后至重庆、成都、西安、郑州、合肥、南京、苏州、宁波、绍兴等地,在28家H&M店多次窃取服装。其中已查明的129件服装价值共计人民币2.6万余元。

  2020年11月14日上午,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与周某乙在成都市**广场新南店的H&M店实施盗窃的过程中,互相掩护,共同窃取服装。其中已查明的11件服装价值共计人民币1700余元。

  编辑:吴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