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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1名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告人提起公诉
2021-02-08 10:48:00  来源: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章某涉嫌危险驾驶罪,章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日前已由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玄武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告知了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意见。玄武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 2020年7月6日3时许,被告人章某在驾驶证吊销期间酒后驾驶小型越野客车沿太平北路由北向南行驶至本市玄武区南京外国语学校附近时,撞到被害人朱某停放在此的小型轿车,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交通事故。后被告人章某被民警抓获,民警将其带至医院抽取血样送检。经鉴定,章某血样中检出乙醇成分,含量为205.8mg/100ml血。经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第一大队认定,章某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

  编辑:吴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