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吴某某、郭某某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一案,日前已由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玄武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告知了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意见。玄武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22年4月,被告人郭某某以其名义注册淘宝店铺“**药业直营”,后店铺名改为“**糖直销”。2022年8月,被告人吴某某在该淘宝店铺销售具有增强男性性功能作用的马来西亚“Hamer”糖(红糖)、金牛塘、金糖等糖果,被告人郭某某帮助发货、设置淘宝店铺页面等。2022年9月27日后,被告人吴某某、郭某某在明知销售的马来西亚糖果含有非法添加物质的情况下,仍然在该淘宝店铺予以销售,其中销售的红糖、金牛塘、金糖经鉴定含有他达拉非成分,销售金额共计人民币197129.65元。
2022年12月7日,被告人吴某某、郭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在二人住处查获红糖2颗、金牛塘2颗,货值人民币约8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