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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丢包诈骗”设陷阱 南京玄武检察官:远离陷阱,莫贪便宜
2020-01-23 09:46:00  来源: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检察院

  2019年,陈某、王某、朱某三人预谋在南京火车站广场设置“丢包诈骗”陷阱,骗取来往人员的钱财。首先三人分别进行排查,寻找独身候车,好下手的对象。经过几番试探,王某、朱某终于搭讪上了袁某,而一旁等待的陈某看时机成熟,便将一钱包故意掉落在袁某身边,继而假意离去。紧接着王某、朱某借由与袁某共同分摊这比“飞来之财”,将袁某带至附近偏僻处。其中陈某提出为了防止分钱不均,应该公开全身家当,并和王某两人率先将自己的钱财全部公开,以此来骗取袁某的信任,好对袁某提出进一步检查随身物品的要求。在此过程中,两人骗得了袁某银行卡密码。后由王某窃得袁某钱包1个(内有现金人民币900元、银行卡5张),陈某、朱某从窃得的袁某银行卡中取款人民币3万元。

  此案被移送至南京市玄武区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审查后认为,陈某、王某、朱某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以涉嫌盗窃罪对三人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醒】

  “丢包诈骗”是屡见不鲜的行骗套路,往往利用火车站、汽车站的人口密集、混杂、流动性强等特点设置多人骗局,基于被害人贪小便宜的侥幸心理,骗取钱财。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希望广大群众莫贪小便宜,莫耍小聪明,面对诱惑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不随意为金钱所动,三思而后行。

  编辑:吴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