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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1名涉嫌非法行医被告人提起公诉
2021-01-29 15:52:00  来源: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刘某某涉嫌非法行医罪一案,日前已由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玄武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告知了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意见。玄武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刘某某自2015年以来,在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在南京市玄武区某地开设诊所从事口腔诊疗活动,分别于2015年12月16日和2017年7月7日两次被南京市玄武区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后被告人刘某某仍继续无证在上述地址及其所居住的南京市玄武区**号**幢**室从事口腔诊疗活动。

  编辑:吴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