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何某某涉嫌盗窃罪一案,日前已由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玄武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告知了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意见。玄武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20年11月17日5时许,犯罪嫌疑人何某某在南京市玄武区碑亭巷曼度东门门口,窃取被害人陈某某iphoneXSmax手机一部(价值人民币3900元)。
被告人何某某涉嫌盗窃罪一案,日前已由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玄武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告知了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意见。玄武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20年11月17日5时许,犯罪嫌疑人何某某在南京市玄武区碑亭巷曼度东门门口,窃取被害人陈某某iphoneXSmax手机一部(价值人民币39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