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骆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日前已由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玄武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告知了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意见。玄武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犯罪嫌疑人骆某与玄武分部的业务员薛某、周某、吴某共同发展客户,吸收客户投资款1.6亿余元,投入金额减去收回金额的差额大于零的集资参与人共806名,相应差额为1.3亿余元。
被告人骆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日前已由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玄武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告知了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意见。玄武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犯罪嫌疑人骆某与玄武分部的业务员薛某、周某、吴某共同发展客户,吸收客户投资款1.6亿余元,投入金额减去收回金额的差额大于零的集资参与人共806名,相应差额为1.3亿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