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吴某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一案,日前已由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玄武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告知了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意见。玄武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20年7月起,被告人吴某在明知某些糖等壮阳食品中含有违禁成分,仍通过其经营的淘宝网店店铺进行销售。2020年11月19日,被告人吴某在其住处被公安机关抓获,民警在其住处及驾驶的车辆处现场扣押尚未销售的各种糖等壮阳食品12种共计840粒,并在被害人处扣押某糖5粒。经对12种壮阳食品抽样检测,均检出“他达拉非”成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