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齐某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一案,日前已由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玄武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告知了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意见。玄武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19年至2020年4月,被告人齐某为牟利,在明知销售食品具有副作用的情况下,仍通过淘宝店铺销售某些咖啡等壮阳食品,销售金额共计人民币33587.66元。经鉴定,上述食品中含有他达拉非、西地那非西药成分。
2020年4月22日,被告人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在其住处查获某糖59粒、某咖啡23盒(共230包)、某咖啡1盒(共2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