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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1名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告人提起公诉
2021-02-08 10:43:00  来源: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黎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日前已由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玄武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告知了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意见。玄武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20年5月21日7时许,被告人黎某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红山南路追尾姜某某驾驶的小型轿车,造成两车车损的道路交通事故,黎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后民警赶赴现场将其带至医院抽血,经鉴定,黎某血样中乙醇含量116.9mg/100ml。

  编辑:吴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