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1名涉嫌盗窃罪被告人提起公诉
2021-02-08 10:38:00  来源: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马某某涉嫌盗窃罪一案,日前已由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玄武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告知了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意见。玄武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20年10月2日11时51分许,犯罪嫌疑人马某某在南京市玄武区网巾市8-1号百果园店门口的非机动车停放处,窃取被害人徐某某乐行牌电动车一辆(价值人民币1317元),后将该电动车销赃,销赃得款人民币300元。

  编辑:吴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