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被告人周某、李某涉嫌诈骗罪一案,由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周某、李某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二被告人,听取了值班律师的意见。玄武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20年2月以来,被告人周某、李某经共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网络上虚构富二代的身份通过微信聊天骗取被害人信任,以虚构充值返利活动的方式骗取被害人财物,共计诈骗人民币7400元,达到了诈骗数额较大,应该以诈骗罪追究二人的刑事责任。
日前,被告人周某、李某涉嫌诈骗罪一案,由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周某、李某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二被告人,听取了值班律师的意见。玄武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20年2月以来,被告人周某、李某经共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网络上虚构富二代的身份通过微信聊天骗取被害人信任,以虚构充值返利活动的方式骗取被害人财物,共计诈骗人民币7400元,达到了诈骗数额较大,应该以诈骗罪追究二人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