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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4名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告人提起公诉
2023-10-20 15:17:00  来源: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陆某某等四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日前已由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玄武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告知了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律师意见。玄武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23年1月至2月期间,被告人刘雷、刘国、陆大贺、张留军受刘蒙恩(已判刑)邀集,在明知所装设备可能用于电信网络犯罪的情况下,先后在南京市玄武区、徐州市等地酒店开设房间、架设VOIP设备,帮助诈骗分子将网络电话信号与固话信号相互转换,以固话号码拨打被害人电话,实施电信诈骗。其中被告人刘雷涉案金额人民币76万余元,获利约人民币1000元;被告人刘国涉案金额人民币24万余元,获利约人民币1000元;被告人陆大贺涉案金额人民币19万余元,获利约人民币1000元;被告人张留军涉案金额人民币6万余元,获利约人民币2000元。

  编辑:吴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