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的一天早晨,天下着小雨,被告人宋某像往常一样,驾车送上高一的儿子上学,在某路口右转弯时,觉得不需要考虑红绿灯,自己可以直接右拐,最终因严重疏于观察,撞到了驾驶电动电动车直行的被害人夏某某。宋某当时就慌了,赶紧下车查看被害人的伤情,并立即报警、拨打120。第二天被害人夏某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犯罪嫌疑人宋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被害人夏某某不承担事故责任。
【检察官提醒】
该起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事故双方都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带给大家的警示教育意义非常深刻。
一是交通法规要牢记于心。不管是机动车驾驶员还是非机动车驾驶员,都必须熟悉交通法律法规,遵守交通规则,做遵纪守法的良好公民。
二是对法律要怀有敬畏之心。法律是底线,我们的任何行为都受到法律的约束,因此每一个人都要对法律心怀敬畏之情,严格按照法律的要求规范自己的行为。
三是逃避责任必受追究。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本案警示广大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后,一定要保护现场,积极配合调查,争取宽大处理。否则,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当前正值开学季,家长朋友们在接送孩子上下学时,可提前做好道路交通情况的小功课,留足富余时间,不因抢一秒而猛踩油门,不因急于工作而疏忽观察,在交通肇事案件中,每一个家庭都将遭受巨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