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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海宁市检察院来我院交流企业合规工作并签署异地合规协议
2022-07-27 10:09:00  来源: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检察院

  日前,浙江省海宁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鲍艳艳带队来我院交流企业合规工作,依托《长三角区域检察协作工作办法》,就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适用企业合规异地办理相关事宜开展座谈并签署协作协议。

  据悉,海宁市检察院办理的这起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中,涉案企业所在地为本市玄武区,因此,海宁市检察院委托我区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委会对涉案企业开展企业合规监管、评估。双方就涉案企业合规的合规期限、合规计划等内容进行了充分讨论,并制定签署了长三角区域检察协作协议。玄武区检察院作为协作地检察机关,将协助委托方确立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扮演好监督者的角色,对全流程起到考察作用,实现办案地、协作地、第三方组织在企业合规计划过程中的资源共享、同频共振,助推异地监管“客观有效”。

  下一步,双方将充分利用长三角区域检察协作平台,进一步完善异地合规的相关制度,积极总结异地协作经验做法,提高企业合规效率,打造企业合规异地协作典范,助力个案合规转化为类案合规,合力护航经济健康发展。

  编辑:吴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