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张某某、杨某某涉嫌诈骗罪一案,日前已由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玄武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告知了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意见。玄武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APP系福建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一款聊天交友软件平台,系统内设有多个公会团体,公会引流人员通过网络虚构可以推荐同城约会的女主播,诱骗男性用户下载“**”APP并充值成为会员,而后将获取得男性用户“**”账号、位置、个人喜好等信息推送给主播。主播联系平台男性用户被害人,谎称可以约会、发生性关系等,诱骗被害人在平台内充值悦豆、打赏礼物。被害人在“**”APP内充值、消费的金额,由平台、公会、引流、主播按比例分成。
2020年12月至2021年10月见,被告人张某某注册成为女主播并先后加入**公会、黑店工作室公会,伙同他人以上述方法骗取29名被害人共计15.89万余悦豆,折合人民币1.41万余元。
2020年7月至2021年10月间,被告人杨某某注册成为女主播并先后加入**家族公会,伙同他人以上述方法骗取5名被害人共计11.2万余悦豆,折合人民币0.99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