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张某某涉嫌盗窃一案,目前已由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玄武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告知了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害人、值班律师意见。玄武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张某某在担任中国建设银行南京樱驼花园支行客户经理期间,利用老年客户不会使用建行手机APP,私自实施代客操作行为,并利用秘密转移的手段占有他人财物。2018年9月至2022年8月,被告人张某某违背被害人陈某某、王某甲、王某乙、罗某某、刘某某、高某某,将本应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钱款共计人民币967万余元秘密转移至其本人控制的银行账户内,并将所得钱款用于赌博、归还个人欠款等。案发前,被告人张某某归还各被害人钱款共计人民币256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