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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1名涉嫌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被告人提起公诉
2022-12-29 13:59:00  来源: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张某某涉嫌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一案,日前已由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玄武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告知了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值班律师意见。玄武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张某某于2021年4月开始用在TELEGRAM软件中注册的帐号“**查”通过“**丹”、“**蟹”、“**歌”等商家获取公安部电信诈骗案件查询数据平台资料等公民个人信息后再转手他人进行售卖。自2022年5月至7月期间,被告人张某某出售公安部电信诈骗平台查询数据共计460元,非法获利人民币共计15余万元。另查明,被告人张某某利用TELEGRAM帐号“**手”向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另案处理)出售公安部电信诈骗平台数据420条,非法获利360元。

  编辑:吴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