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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1名涉嫌职务侵占罪被告人提起公诉
2022-12-29 14:00:00  来源: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陈某某涉嫌职务侵占罪一案,日前已由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玄武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告知了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意见。玄武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20年4月至2021年3月期间,被告人陈某某利用担任江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业务员的职务之便,将本单位应支付给南京**科技信息有限公司、南京**咨询有限公司的咨询服务费用挪用归其个人使用,共计人民币144600元,超过三个月未归还。

  编辑:吴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