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万某某涉嫌窝藏罪一案,日前已由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玄武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告知了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意见。玄武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20年12月被告人万某某在明知前妻王某某从事组织卖淫犯罪活动、案发后欲逃匿的情况下,租借车辆开车带王某某逃匿至广东省、江西省、安徽省等地,后二人于2021年1月8日回到南京市,万某某又帮助王某某以他人名义租赁六合区某某小区**幢**室用于藏匿,直至2021年1月22日二人在租住的房屋内被公安机关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