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3名涉嫌诈骗罪被告人提起公诉
2022-04-21 15:39:00  来源: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孙某某、刘某某等3人涉嫌诈骗罪一案,日前已由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玄武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告知了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意见。玄武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19年底至2020年10月间,被告人孙某某为实施诈骗注册洛阳**科技有限公司,在河南省洛阳市**区**广场**室租用办公场所,招募被告人李某某、刘某某等人为组长,招募牛某某(均另案处理)等人为业务员,由业务员冒充女性通过互联网社交软件搭识男性被害人,以谈恋爱为名骗取被害人信任,虚构合作开设拼多多网店可以取得高额利润,并以投资开店为由骗取南京市玄武区、栖霞区的王某等被害人加盟费共计人民币60余万元。其中,被告人刘某某参与诈骗数额人民币14万余元,被告人李某某参与诈骗数额人民币19万余元。

  编辑:吴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