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许某某涉嫌保险诈骗案一案,日前已由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玄武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告知了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意见。玄武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19年4月21日,被告人许某某利用谢某某(许某某妻子)名下苏BM****汽车与苏BY****汽车伪造交通事故,骗取中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营业场所位于南京市**路**号**大厦)理赔金人民币13750元。2019年12月14日,被告人许某某利用谢某某名下苏BM****汽车与苏B3****汽车伪造交通事故,骗取中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理赔金人民币99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