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梁某某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一案,日前已由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玄武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告知了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意见。玄武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19年11月至2020年3月,被告人梁某某通过**网络店铺向南京市玄武区的杨某某、南京市鼓楼区的赵某某销售含有他达拉非成分的咏春糖、悍马糖等产品共计16000余元。
2020年4月9日,被告人梁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民警在抓获梁某某时现场扣押到准备用于销售的24粒Hamer37F82K(红糖)、12粒Xtreme candy(蓝糖)、21粒mentalk candy(黑糖)、12粒CANDYB+COMPLEX(咏春糖)等物品。经鉴定,上述物品均含有他达拉非成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