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李某某、张某某涉嫌诈骗罪一案,日前已由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玄武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告知了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值班律师意见。玄武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21年3月至2021年6月期间,被告人李某某、张某某经预谋,通过某某快递邮寄损坏的手机屏幕或在收到快递后故意损坏手机屏幕,并购买快递保价赔偿服务,利用伪造的购买价格证明骗取该快递理赔金,共计骗取人民币60900元。
被告人李某某、张某某涉嫌诈骗罪一案,日前已由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玄武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告知了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值班律师意见。玄武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21年3月至2021年6月期间,被告人李某某、张某某经预谋,通过某某快递邮寄损坏的手机屏幕或在收到快递后故意损坏手机屏幕,并购买快递保价赔偿服务,利用伪造的购买价格证明骗取该快递理赔金,共计骗取人民币609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