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张某某、曹某某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一案,日前已由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玄武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告知了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值班律师意见。玄武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
2018年9月至2019年9月间,被告人张某某通过出售、交换等方式先后向被告人曹某某、岳某某(另案处理)、姜某某(另案处理)、易某某(另案处理)等网络好友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共计1300余万条,并通过交换方式从被告人曹某某、易某某等网络好友处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共计580余万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