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王某某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一案,日前已由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玄武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告知了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意见。玄武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17年2月5日、同年3月24日、2018年2月20日,被告人王某某在本市高淳区**路**号**主题酒店**店三楼房间内三次容留吸毒人员鲁某某吸食毒品甲基苯丙胺。
被告人王某某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一案,日前已由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玄武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告知了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意见。玄武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17年2月5日、同年3月24日、2018年2月20日,被告人王某某在本市高淳区**路**号**主题酒店**店三楼房间内三次容留吸毒人员鲁某某吸食毒品甲基苯丙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