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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6名涉嫌诈骗罪被告人提起公诉
2021-08-31 15:13:00  来源: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李某某、乐某某、王某某、聂某某、黄某某、叶某某涉嫌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一案,日前已由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玄武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告知了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意见。玄武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20年4月,被告人李某某、乐某某、王某某、聂某某、黄某某、叶某某经合谋,为谋取非法利益,明知上游犯罪嫌疑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而通过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电商平台开设的店铺,利用技术手段建立资金通道,帮助上游犯罪嫌疑人接收、转移非法资金,并收取一定比例的好处费。2020年4月5日至4月14日期间,累计接收非法资金人民币1413807元,其中被告人叶某某的店铺接受非法资金人民币681538元。

  编辑:吴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