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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1名涉嫌寻衅滋事被告人提起公诉
2021-08-31 11:53:00  来源: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方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日前已由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玄武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告知了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意见。玄武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21年1月9日15时47分,被告人方某某酒后驾驶无牌二轮燃油车行驶至南京市玄武区理工大学公交车站附近时摔倒受伤,后经路人报警,被救护车辆送至医院救治,民警赶去医院后发现被告人方某某有酒驾嫌疑,经呼气式酒精检测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后民警将其提取血样送检,其血样中检出乙醇成份,含量为161.6mg/100ml血。

  编辑:吴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