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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1名涉嫌盗窃罪被告人提起公诉
2021-07-28 16:01:00  来源: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赵某某涉嫌盗窃罪一案,日前已由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玄武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告知了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意见。玄武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20年12月19日,犯罪嫌疑人赵某某窜至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某室,盗得受害人蔡某某的机械革命牌笔记本电脑一台(价值人民币2300元),后销赃得款人民币1650元。

  2021年1月12日16时许,犯罪嫌疑人赵某某于窜至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某室,盗得受害人蒋某某的惠普牌笔记本电脑一台(价值人民币3774元),后销赃得款人民币800元。

  编辑:吴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