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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1名涉嫌盗窃罪被告人提起公诉
2021-04-29 16:32:00  来源: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周某某涉嫌盗窃罪一案,日前已由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玄武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告知了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意见。玄武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19年7月12日11时许,犯罪嫌疑人周某某在本市玄武区鱼市街附近,窃取被害人程某某停放在路边的祥龙牌电动车一辆(价值人民币1333元),后销赃得款人民币500元。2020年11月21日凌晨4时许,犯罪嫌疑人周某某擅自进入被害单位南京**有限公司位于本市玄武区的一间仓库,窃取仓库内的铜芯电缆电线共计110斤(价值人民币1330元),后销赃得款人民币1650元。

  编辑:吴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