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邹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日前已由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玄武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告知了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值班律师意见。玄武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20年6月11日1时许,被告人邹某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处被交警一大队查获,后将其带至医院提取血样送检。经鉴定,送检的邹某血样中检出乙醇成分,含量为116.6mg/100ml血。
被告人邹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日前已由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玄武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告知了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值班律师意见。玄武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20年6月11日1时许,被告人邹某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处被交警一大队查获,后将其带至医院提取血样送检。经鉴定,送检的邹某血样中检出乙醇成分,含量为116.6mg/100ml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