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陶某某涉嫌盗窃罪一案,日前已由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玄武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告知了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意见。玄武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20年8月8日早上6时许,被告人陶某某在本市玄武区锁金村菜市场附近,窃取被害人叶某的雅迪牌电动车一辆(价值人民币2363元),后藏匿于玄武区锁金村四号小区。
被告人陶某某涉嫌盗窃罪一案,日前已由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玄武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告知了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意见。玄武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20年8月8日早上6时许,被告人陶某某在本市玄武区锁金村菜市场附近,窃取被害人叶某的雅迪牌电动车一辆(价值人民币2363元),后藏匿于玄武区锁金村四号小区。